镇江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升级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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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或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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