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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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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
本标准主要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或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丙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财务信息咨询;科技项目咨询服务。